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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争创这一年】勇立潮头 真抓实干 以“三有”争创助推咸阳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陕西检察 2022-06-19

“检察工作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就是退,慢进也是退,要制定长远规划,确定短期目标,以硬核举措追赶超越,确保各项检察工作把旗扛、再进位。”这是2021年初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亚光在党组会上所说。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业务形势分析会,围绕“三有”争创活动,认真研究部署,积极谋划推进,提出了“单项工作争第一,整体工作进前列”的工作目标,按照“创业绩、争进位,树标杆、创品牌”的工作思路,积极投身“三有”争创活动。



这一年

我们追赶超越争进步

咸阳检察机关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持服务大局、深耕主责主业,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护航高质量发展,我们一刻不停。一年来,市检察院与市工商联联合印发《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8条意见》,两级院班子成员带队深入202家企业走访调研,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援助。两级检察机关持续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批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65件107人,起诉110件226人。彬州市检察院发出全省首份《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作出了实际行动。三原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时,发现某企业被错误追加为执行主体并被冻结财产,在市院跟进指导监督下,该院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最终保障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企业送来锦旗表示感谢,对检察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点赞。 



维护国家社会公益,我们义不容辞。针对某部队驻地周边村民防火意识不强、军事设施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咸阳市检察院和三原县检察院联合解放军西安军事检察院,向当地镇政府及应急管理部门公开送达检察建议,对区域内军事设施安全提供高效全面的检察保护,该做法被《检察日报》转发。泾阳县检察院办理的郑国渠首遗址生态遭受破坏的全省首例保护文物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秦都区检察院办理的一案入选最高检涉窨井盖犯罪典型案例,全力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旬邑县检察院提起全省首例生态环境惩罚性赔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一年来,咸阳市检察机关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050件,立案1003件,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4件。在“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传承红色精神”专项活动中,寻访革命旧址119处,建立司法保护档案119件,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1件,立案62件。



守护公平正义,我们从未懈怠。一年来,咸阳检察机关立足主责主业,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积极参与咸阳“五链共治,法在基层”“七室一院”社会治理新模式,推进检察为民“五大工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2021年4月,在省市院指导下,旬邑县检察院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追诉、诉讼监督等职能,为431名受害群众追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700余万元。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起诉涉黑恶犯罪9件34人。严格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接收群众来信、来电206件,7日内回复、3个月内办理结果答复均为100%。泾阳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获评“全国文明接待室”。办理司法救助117件177人,发放救助金117.8万元。




这一年

我们奋勇争先争站位

一年来,咸阳检察机关以更高站位、更高标准、更高要求开展检察工作,不断创造典型经验、办理精品案例、选树标兵标杆,确保各项检察工作不掉队、走在前。



夯实检察事业根基,为民精准发力。一年来,咸阳检察机关在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贯通落实、一体推进中凝心聚力、锻造铁军。咸阳市检察院继续保留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市院案管办被陕西省妇联授予“陕西省巾帼文明岗”。最美陕西检察人罗利同志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全省检察机关推出的先进典型,也是咸阳检察机关典型选树宣传工作的又一个里程碑,进一步激励着干警见贤思齐、创先争优。一年来,两级院严格落实“主抓、主责”帮建基层院责任体系,市院将帮扶薄弱基层院迎头赶上作为重点研究课题,按照“抓两头带中间”“点、线、面”相结合的方式,采取现场坐诊对症下药、落后项目逐一复盘,结合区位特点打造“杨陵现代农科检察品牌”等举措,助推基层院建设再上新台阶。杨陵区检察院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该院“案-件比”不断优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攀升,多项业务工作在咸阳市靠前,进步明显。

培育优质检察产品,我们持续努力。一年来,两级院认真践行“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 ”理念,注重健全完善案例的发现、培育和推荐机制,在具体办案实践中注重总结思考,定期总结提炼具有典型性、指导性的案例,精品案例培育结出新硕果,有力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提质增效。礼泉县检察院成功化解礼泉县王某显长达30余年的行政争议申诉案,被最高检评为行政争议化解优秀案例,实现了“案结事了政和”。渭城区检察院办理的崔某司法救助案件被最高检作为典型案例推广。一年来,两级院共有4件案例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或优秀案例,有7件案例入选全省典型案例,1件案例被收录进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环境法数据库中国环境司法裁判板块。



这一年

我们守正创新树品牌

一年来,咸阳市检察机关以检察品牌为纲,以先进标杆为镜,为推动咸阳检察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驱动力。



守护未成年人,我们精益求精。一年来,咸阳市院组建独立未检办,实现涉未成年人检察各类诉讼案件统一集中办理。两级院部署“护苗2021”专项行动,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20余场次,受教育师生4万余人。共建成6个未成年人心理辅导中心、4个“一站式”办案场所,建立和完善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机制,尽可能降低刑事诉讼程序对被害人的二次伤害。咸阳市检察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秦都区检察院被省院、团省委联合命名为陕西省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实践基地,该院“秦检朝阳”未检品牌被省检察院确定为全省未成年人检察示范品牌。


保护生态环境,我们跑出“加速度”。2021年6月,永寿县检察院在槐坪国有生态林场举行驻翠屏山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检察室揭牌暨翠屏山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志愿者队伍成立及授旗仪式,这标志着咸阳市首家驻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检察室及生态保护志愿者队伍成立,开拓了检察机关保护生态环境新方式。11月,咸阳市检察院与市林长办、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制定了《咸阳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四长”协作机制实施办法》,建立了“林长+法院院长+检察长+公安局长”协作机制,并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三原县检察院办理的行政公益诉讼大程镇政府未履行环保职责案,被省检察院评为黄河流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被最高法评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新阶段开启新征程,新征程呼唤新作为。新的一年,咸阳市检察院将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以天天向上、事事争先的拼搏斗志,勇立潮头、真抓实干,奋力开启咸阳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来源:咸阳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段秀娇  校对:胡安辉 王瑾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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